这些坑,“职场小白”需躲避

admin·2021-07-28

数据统计

试用期的套路深
 
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了相互了解而约定的考察期。然而一些用人单位,会利用毕业生经验不足、急切找工作的心理,在试用期上玩些小伎俩。
 
王熙去年从南京某高校毕业,经过几个月的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单位却迟迟不跟小王签订正式合同。小王只得向单位人事部门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因表现没有达到单位要求,试用期再延长3个月”。在此期间,单位继续按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
 
试用期“延长用”甚至“白用”,是初入职场的新人们最常遇到的问题。法律专家表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而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有充分依据。如存在随意解除合同之嫌,法院在审理时会要求用人单位对“不符合录用条件”承担举证责任。
 
“培训贷”防不胜防
 
天花乱坠的宣传,精心设置的诱饵,缺乏资质的培训机构和贷款机构搅在一起,让众多急于找工作的大学生深陷其中——这就是所谓的“培训贷”。
 
南京某高职学生黄丽刚毕业,就遭遇了惨痛教训,原以为在网上找到了一份高薪的工作,没想到却陷入了连环套路。
 
年初黄丽在网上搜寻求职信息,看到一家位于南京市新街口的科技公司正在招聘新媒体编辑。简历投出后没过几天,她就收到了这家公司的面试通知。
 
面试时,这家科技公司的人事经理告诉黄丽,她之前所学的专业并非新媒体类,既然如此,不如选择IT类的岗位。黄丽表示自己对计算机并不了解,但这名面试官不断给她介绍IT行业的发展前景,并承诺可以保障高薪工作。黄丽说自己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但对方却称黄丽条件很好,公司可以为她提供培训,但需要交培训费19800元,可以分期付款。结果在公司参加半年的培训后,不仅没有获得这家公司之前承诺的高薪工作,反而让黄丽背上了近两万元的培训贷款。
 
这些培训公司以高薪、工作轻松、前景光明等虚假承诺为诱饵,要求求职者办理“培训贷”。但培训结束后,承诺往往无法兑现,求职者还要承担贷款的利息和费用。
 
就业歧视更加隐形
 
前不久,有“盲盒第一制造商”之称的泡泡玛特被爆出在面试女性求职者时让其填写生育计划,此事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并一度登上微博热搜榜单,有网友质疑泡泡玛特涉嫌就业歧视。之后,泡泡玛特公开道歉,是个别分公司招聘不规范导致,今后将会积极整改。
 
尽管泡泡玛特已经公开致歉,但记者从相关致歉报道的评论区留言可以看出,多数网友仍对泡泡玛特持怀疑态度。近年来,随着国家明令禁止招聘环节中出现就业歧视和求职者维权意识的觉醒,显性歧视已明显减少,但隐性歧视依然存在,各种奇葩招聘层出不穷。
 
有人力资源专家表示, 除了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明晰具体的界定标准、指导性强的保护条款以及严格的惩处措施,还需要应聘者提高应聘能力,认识和甄别各种隐性歧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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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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